最近一段时间,汽车反垄断调查始终占据着各大媒体的首要位置,而更多的来自厂商的下调产品零售价,或者下调产品售后服务价格的新闻也在不断地传出,似乎在反垄断调查后,汽车产品,特别是合资或进口的产品,都应该开始了降价才对,而就在这样的环境下,却有部分媒体传出有些豪华品牌的车型仍然在加价销售,那么市场中究竟是什么样子呢?我们亲自深入市场,以消费者的身份,对市场中的豪华品牌进行了走访,力求得到最真实的市场情况! 市场情况:奔驰部分车型仍然加价销售 此前,有媒体称保时捷及奔驰两个品牌,仍然有部分车型在进行加价销售,特别是刚刚上市的车型,比如保时捷的Macan,以及奔驰的CLA系列,那么现在市场行情又是怎样的呢? 笔者首先选择了北京某保时捷4S店,在店内我们看到了保时捷品牌的各种展车非常齐全,毫不避讳的说,笔者也是一位保时捷品牌的忠实拥簇,并且已经将目标车型锁定在了保时捷911 Carrera系列,既然如此,我们也就针对市场中盛传加价的Macan和笔者倾心的911 Carrera车型进行一番调查。 保时捷的销售人员非常热情的接待了笔者,并且详细的向我介绍了两款车型的各自的特点等,在谈到提车价格时,笔者特意提出了现车是否需要加价的问题,销售人员的答复很明确,全系保时捷车型,并不需要加价,现车为厂商之前已经订制完毕的几个标准的车型,如果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,可以直接付款提车,并且全系如此。 同时,笔者也针对之前媒体所盛传的所谓提车加价问题进行了咨询,所谓保时捷提现车需加价的问题,实为媒体的误读。 由于保时捷车型每年的产量有限,所以保时捷4S店会根据厂商给出的配置表,进行预先的订制,这些就是4S店的现车,其配置是在基础车型之上,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增加或去除。如果车主在现车中,无法得到自己心仪的配置,或者其现车配置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,那么消费者还可以进行自由定制,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,来进行配置的选择,这就需要一定时间的等待,一般的订货周期在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,期间消费者需要支付大约车款20%左右的订金,当然销售人员还会根据到车后的行情,给出车主不同程度的优惠,不过据了解刚刚上市的Macan由于订单紧俏,优惠基本上没有,而911系列则会有一定程度的降幅。 由此可见,此前有媒体所说的保时捷提车需加价的行为,事实上是相关媒体对于保时捷产品销售策略的误读,因此加价一说并不能够成立。 离开保时捷的4S店后,笔者再次进入了北京某奔驰4S店,向销售人员了解CLA车型的提车情况。 同样,销售人员的服务依旧非常周到,这一点很符合奔驰高端品牌的定位,无论是语言,还是举止,都是大方得体,让人感受到了很高水准的服务。 不过,在谈到提CLA现车的时候,销售人员表示,由于这款车型销售非常紧俏,而现车有不够充足,因此如果消费者需要提现车,需要加价3—5万元不等,否则则需要进行排队等车,等车的周期为3个月左右。 此外,销售人员还表示,奔驰的多款车型都存在加价的情况,比如GL550这款车型,目前的加价幅度为15到18万元不等,而AMG系列则需要根据车型,加价幅度在10到20万上下。 不过,相比这些紧俏车型的加价,奔驰的部分车型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优惠,比如奔驰E级轿车,以及S级轿车,虽然上市时间也不算长,但由于消费者需求的改变, 其已经出现了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优惠。 看来,之前有媒体所说的奔驰品牌存在着加价销售的行为属实,并且这已经是奔驰销售中公开的秘密,销售人员等对此也非常坦然,并没有什么忌讳,究极原因就在于车型受欢迎程度高,而车源紧张,加之有消费者乐于加价提现车,而4S店方面自然不会拒绝这样的情况。 加价,是市场行为?还是道德行为? 纵观中国汽车市场,自1998年以来,关于汽车产品加价销售的新闻可谓屡见不鲜,笔者至今仍然清晰的记得几款著名的车型加价的新闻,比如广汽本田雅阁在99年上市时,最高加价达到了8万元;13年时,长安福特翼虎上市时,需要加价2—3万元不等…这一系列的加价现象,仿佛成为了中国汽车市场的一个特色,而消费者对此也早已习惯。 然而,就在国家对于汽车行业垄断进行调查的这段时间,加价销售这一现象,似乎再一次触动了人们敏感的神经,这究竟是否属于垄断行为呢?加价,到底是市场行为,还是道德行为?这一切,都再一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。 笔者相信,在谈论汽车销售加价现象时,很多读者,甚至是同行,都无法准确的判断这一行为的属性。 尽管如此,笔者仍然更乐于将这一行为归结于市场行为,首先中国的汽车市场尚不够成熟,虽然我们的汽车产销连年增长,中国市场也早已让各大汽车厂商们垂涎欲滴,恨不能都在这里分得一杯羹,但我们必须要承认的是,无论是市场环境,还是法律法规的约束方面,中国汽车市场仍然处于一个萌芽期。 一个“汽车三包”,早在笔者仍然是个学生的时候就已经被提出了,然而知道2013年才开始实施,而这也仅仅是个基础的法规,具体细则仍然是有待考验的… 一个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》,自2005年出台以后,虽然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汽车的销售,但也为如今的汽车市场的垄断埋下了祸根… 也正因为如此,我们无法对于经销商的加价行为进行谴责,甚至是处罚,因为早年的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》早已将汽车产品的销售权,拱手让给了汽车厂商,而作为消费者,我们只能够在若干年后,承受着这样一个办法所带来的后果。 因此,面对如今的加价,我们充其量可以从道德层面,说经销商落井下石,但却不得不承认,这是中国市场中的一个非常“正常”的市场行为。 反垄断,政策法规须先行! 如今,正是汽车行业反垄断的高峰时期,相信很多汽车厂商都在经历着不小的压力,不过在此,笔者也真心想说一句,在所谓反垄断进行时,我们的政府部门,是不是先要出台相关法律,完善汽车市场才对,如此上来就进行反垄断,似乎师出无名… 目前,我们的政府部门在进行的反垄断调查,都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,但是不难发现,这部法律与之前汽车行业的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》是有一定矛盾的,这样一来,我们不得不说,中国汽车的所谓垄断,早在2005年就已经开始,而促成这一现象的,正是《办法》的制定者们,那么我们如今在反垄断的时候,是不是也该追究一下促成垄断者们的责任呢? 当然,在汽车开始反垄断的同时,相关部门也及时的放开了汽车经销商的注册登记规定,其所谓“授权经销商”将不再予以登记,取而代之的是开放式的汽车销售,这一举动在这个敏感时期推出,显然促进了汽车行业反垄断的进行,但不得不说,这个改变来的有些晚! 制定相关法规,一直以来是政府服务于社会的一个职责,但是不得不承认,面对中国的汽车市场,我们的相关管理部门还没有做到尽职尽责,像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》这样一个存在着明显漏洞的法规,居然在中国社会履行了近十年的时间,这是不是相关部门的失职呢?就好像当年提出的中国汽车工业需要用市场换技术的理念一样,我们把市场交了出去,可是换回了什么技术呢? 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,这自然就让很多违法或者违规的行为得到滋生,而如果我们的相关部门本着一颗服务于社会的真诚的心,将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化,详细化的提早制定出来,是不是可以有效的避免如今的大规模的反垄断呢?而中国的消费者,是不是也能够享受到真正的与国际接轨的,国际化的汽车消费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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